课程

咨询热线8:00-24:00 400-8627-098

首页 考试资讯考研资讯 关于2020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往届生报名资格的通知

关于2020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往届生报名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9-08-03 15:44:33 编辑:huangcheng
近期研招网发布了关于2020年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往届生报名资格的通知,文都考研做如下整理,下面来看下详细内容。

2020年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往届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或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9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须从2019年6月之后连续缴纳3个月(即6-8月、7-9月、8-10月均可)、在区社保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

重要提示:

1. 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证明的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不允许在津报名。

2. 从2021年的考试报名(即2020年10月进行的网上报名)开始,非津户籍的往届生在津参加考试考生须提供居住证,不再提供工作证明。

以上是研招网发布的关于2020年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往届生报名资格的通知,有需要在天津参加2020年研究生初试的考生请仔细阅读通知内容,准备好报考相关材料,文都考研在此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推荐课程

    热门课程

    研友互动

    关注广东文都微信

    关注广东文都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