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一、招生学科、专业设置
2.对于需要新增招生专业的学院,学院领导应先与华南理工大学相应学院的院长联系,协商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事宜,华南理工大学相应学院同意后,学院再填报《申请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年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3)。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的精神,我校教师必须先获得华南理工大学兼职导师资格后才能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1.2018年、2019年已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16名研究生导师不必申请。
3.鼓励计划在今后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师积极申请。
1.身体健康,新增的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2年7月1日后出生)。
3.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了解和掌握国家、华南理工大学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三)遴选程序
2.学科与科技处将推荐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表决通过者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名单报华南理工大学主管校领导审核。
上述材料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5月1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354373750@qq.com。过期不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学科与科技处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年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招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年申请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以上就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由于教育部对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进行了调整,所以工程类专业硕士招生可能会有较大的调整,大家要以最新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主。